李慧玲最愛系列:
作戰經歷:
有人說她18歲被賣落火坑,但她一貫覺得新聞界是遊樂場,只是追求真相的心太熱切,所以燃燒出熊熊火光。當時她在查良鏞旗下《財經日報》做暑期工,未滿3個月獲賞識得到記者的聘書,一年後被揀蟀加入《明報》,一做十多年。最先是政治記者,然後是評論版編輯、駐北美記者、政治編輯、採訪主任,最後是新聞總監,主管《明報》新聞採訪。
在《明報》經歷了前半生之後,她跳槽《蘋果日報》做副總編輯。2003年七一遊行前夕,她向總編輯建議將報紙變成示威海報,遊行隊伍人手一張。這一仗,她深深感受,傳媒與群眾互動的震憾。
2004年夏天,她加入商台,由文字轉戰聲音。每日踏入直播室,她都會提醒自己一句:我們的一把聲,可以為社會帶來甚麼不同?那怕只是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