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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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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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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政措施」拘捕大陸孕婦一樣的把黃毓民、陳偉業抓起來,扣一個擾亂議會秩序,製造社會恐慌的帽子,甚麼「拉布」的問題都解決了,何必故扮作是議員「拉布」的受害者?然後再頒個大紫勳章給李少光,曾偉雄不就一切都解決了。在港英時代李少光、曾偉雄看過,幹過法官、檢控官、警察串謀誣陷的經驗還少嗎?幹這樣的事情應是駕輕就熟,到時李慧玲自會無視孕婦被抓一樣的轉得快好世界,自會義正嚴辭的說「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面前人人平等,黃毓民、陳偉業在法律面前絕無特權,應受法律制裁。支持李少光、曾偉雄不畏惡勢力,大公無私的維護香港「法治」。如此這樣,不就一切都解決了嗎?其他議員還敢不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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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2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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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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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香港曾特首遊山玩水,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包庇僭建,保安局長李少光包庇犯罪,教育局長孫明陽要帶重病上班,是否破世界健力士紀錄?是港人殘酷,還是仁慈? 法國新總統、俄國新任總統都不搞「政府架構重組」,區區香港地方官候任特首,未上任卻大張旗鼓要立會通過其「政府架構重組」,根據甚麼法律,候任特首有此權力,真是亂七八糟!香港政客、學者、議員、輿論者是不是白痴?!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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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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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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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的私人公司,如果有客戶打電話給老闆,說你們公司的職工很會說謊,怎麼下訂單給你?一般老闆都會道歉,甚至為免在同行中被鄙視,而炒掉該名職工。 我們要一個誠實平等的法治香港,問候任特首梁振英,有證據發現官員造假說謊等,你如何處理?如果不懂得處理,為何要當特首?是不是市民好欺?曾特首貪瀆,表面證據確實,如何法治,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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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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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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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的私人公司,如果有客戶打電話給老闆,說你們公司的職工很會說謊,怎麼下訂單給你?一般老闆都會道歉,甚至為免在同行中被鄙視,而炒掉該名職工。 我們要一個誠實平等的法治香港,問候任特首梁振英,有證據發現官員造假說謊等,你如何處理?如果不懂得處理,為何要當特首?是不是市民好欺?曾特首貪瀆,表面證據確實,如何法治,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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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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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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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澳巴馬,善良、正直、堅毅,有魄力,腦速快,邏輯性強。香港有國際視野,政客們應好好學學。香港應不只是漢奸、走私、販毒、洗黑錢、轉移財產、移民的國際視野;欺善怕惡,毫無誠實平等的「法治」態度,允許政府官員貪腐造假亂搞,只會罵地鐵大陸小孩吃麵破壞「法治」;不知學術為何物,一點都不尊重有關重大公益,公義的意見,還整天批評中聯辦干預學術自由的國際視野。請看看香港有沒有一個像樣的政客?曾蔭權、譚耀宗、何俊仁、梁家傑等等,哪一個站出來像有點學識、品德的氣質?一開口就是不三不四的陰謀詭計!希望這些人好好檢討,不要再敗壞香港形像,品質,不要害了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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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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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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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與「公屋等」的需要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的概念是不需要的,甚至是錯誤的。請政府公佈,政府所有空地資料。 一、「土地規劃」不是只按「公屋等」的需要而存在。因此,「土地規劃」無需與「公屋等」的需要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 二、「土地規劃」若與「公屋等」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很容易令「土地規劃」的「政府架構」」產生主觀意志,令「土地規劃」失去經濟客觀效益,或為只應付市民「公屋等」的需要或呼聲走。 三、這不是甚麼機密,若政府曾有仔細的工作,公佈所有空地資料是很簡單的事情,現可公佈已有的空地資料,然後再公佈陸續發現的資料,並註明其經濟價值適合用途等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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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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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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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與「公屋等」的需要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的概念是不需要的,甚至是錯誤的。請政府公佈,政府所有空地資料。 四、縱使「土地規劃」與「公屋等」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也是應該這麼做的,人手應是一樣的,除了可能引起及隱瞞其爭執或主觀判斷的失誤,無提高效率可言。因此,把兩者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的概念是不需要的,甚至是錯誤的。 五、如果梁振英沒忘記,可記得在大陸演說或講課時,有大陸幹部問「是房子跟土地走,還是土地跟房子走?」當時梁生沒回答出來,靠轉移話題應付過了。本人曾著文批評指正,現在看來梁生的概念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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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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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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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與「公屋等」的需要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的概念是不需要的,甚至是錯誤的。請政府公佈,政府所有空地資料。 六、以上問題涉重大公眾利益。至今日,香港學者、政客、政府官員,及議員除了「拉布」及互罵浪費民脂民膏,引起社會爭執分化外,無人提出有關本文候任特首梁振英口口聲聲聽民意,沒理由不採用的合呼經濟理論,行政科學的建設性意見,是政府每年付出大量顧問費皆得不到的建設性意見。這意見是來於本人平時關注公益及公義點點心血的積累,按重大公益及公義,公平原則,政府沒理由不採用本市民以上意見及付酬給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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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2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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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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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與「公屋等」的需要放在同一「政府架構」中的概念是不需要的,甚至是錯誤的。請政府公佈,政府所有空地資料。 六、以上問題涉重大公眾利益。至今日,香港學者、政客、政府官員,及議員除了「拉布」及互罵浪費民脂民膏,引起社會爭執分化外,無人提出有關本文候任特首梁振英口口聲聲聽民意,沒理由不採用的合呼經濟理論,行政科學的建設性意見,是政府每年付出大量顧問費皆得不到的建設性意見。這意見是來於本人平時關注公益及公義點點心血的積累,按重大公益及公義,公平原則,政府沒理由不採用本市民以上意見及付酬給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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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2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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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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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的是促進品德的溝通,促進智慧、知識的溝通,而不是像畜牲一樣發出聲音,氣味等的溝通。 2012/5/4候任特首梁振英,及林瑞麟在電視前浪費時間,賣弄甚麼英文,你們頭腦不行,英文程度必然是有限的,是不是想用英文來遮醜?真是幼稚,無恥! 你們為何不把妻子交到英國配種,改正你們上一代的學英文事倍功半的錯誤,現在還來得及,趕快把老婆送去英國配種,來港產子,再到英國學好英文再回港當官,不好嗎?真是有祖宗遺傳的無恥,只能嚇嚇三代貧農的中聯辦幹部,到不敢發言的地步?真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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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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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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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昨晚光明頂大談國內失明維權律師,說有甚麼支持,可能已逃到美國使館;我作為成年人,當然會想到,為何其他開眼的就逃不了, 失明的反可逃走呢? 很多人只有美麗的誤會,其實事實很簡單,所有留在國內的所謂維權民運人士,才可興風作浪,如果出走國外, 有很多例子証明,這些人對國內已失去影响力,只有客死他鄉;大家可有例外的例子嗎? 所以,這位失明的朋友,已經變成一隻棋子,而且是不受歡迎的棋子;少了他可減少煩惱,最好就是讓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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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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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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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美國來説, 接收了只是有口難言的痛苦,因為肯定要照顧這位失明人士一生一世,而且他已失去在國內影响力。如果有人説, 是美國救走一位失明人士,只証明此人膚淺,那美國應爽快高調接收吧,更可在世界面前大賣廣告,大家看看美國是否真的如此做? 我只告訴大家,美國公開接收那位國內失明人士,就只証明美國已經中計上當了。 甚麼叫身不由己?我相信那位失明人士有最深刻的體會;現在監房大門突然在你面前自動打開了,朋友,你要走還是要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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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1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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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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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社民連,要對自己辭职的議員的规範立法作出2000次的修正, 但對公用服務的加價,又不肯作出一次的建議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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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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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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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上台該怎麼辦?是不是,仍讓一些「精英」拿薪酬吃屎?!1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屋宇署長區戴佳,申訴專員黎年是不是拿薪酬吃屎?!觀塘康寧道95號華發大樓地鋪,大業主是蘇澄澤,租佔用者是華發大樓法團主席葉滿全,於2005年即在該地鋪僭建閣樓,供出租用。在僭建時,眾街坊目睹投訴,屋宇署就拖,然後又說它不屬「新近工程」,不再拆建政策範圍內。向申訴專員投訴,上一屆戴婉贏,及這屆黎年(本屆檔案編號為2011/1885,代行人是梁洛文)都一樣的把屋宇署的謊言「抄寫」一遍給你,然後說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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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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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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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上台該怎麼辦?是不是,仍讓一些「精英」拿薪酬吃屎?!2 最近有關僭建風波緊了,市民再投訴,屋宇署於2011年11月下了一個有搭建物及釘契的通知給該單位,就是不下清拆令及上庭傳票,包庇該僭建閣樓出租的行為明顯。這即是香港全國政協劉夢熊所講的由於政府的原因,所以僭建泛濫的例證。有貪污的機會,屋宇署、維修商、法團就配合得親密無間,以安全,及法例為由無限的巧立名目集資維修斂財。否則,屋宇署等就亂搞!貪腐的曾特首以讚公務員是「精英」的方式,裝著看不見,放縱公務員腐敗,梁振英上台該怎麼辦?是不是,仍讓一些「精英」拿薪酬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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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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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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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垃圾問題」事關重大公眾利益。本李治南自2012/10/12即公開向香港政府及各界提出至目前的最好的辦法。這最好的辦法,完全值得以700萬香港市民計,一人每月付出五元,只需付出一年。 該辦法的固定成本及變動成本遠低於現在環境局長邱騰華所提出的焚化爐等辦法,請邱局長告知商一「晴」主持人及市民,所謂的焚化爐燒一噸現時的香港垃圾要用多少油或其他燃料,這一點,邱局長好像未透露。 若本李治南所提出的辦法不可行,本李治南願接受「意圖欺騙公眾罪」,受刑事起訴。相信自有香港歷史以來,對公眾利益能拿出世界前所未有的辦法,大建設,還如此光明磊落敢承擔之人,唯我李治南爾,希天地明鑑,香港勿失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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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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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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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六四」的問題,民建聯應多與民主派交流,消除香港內耗。民建聯不應有這樣的心理,民主派愈鬧,中央就愈需要民建聯,民建聯的地位及政治本錢就愈厚,曾蔭權及其官員就是看透了這點,所以敢胡作非為。民主派及民建聯,除了爾虞我詐的詭計進步及更自信外,在監督提高政府施政素質一點進步也沒有,政府官員隨便說一句合同精神,議員就變成傻瓜一樣,對大家看到的曾特首、屋宇署、警察包庇犯罪,以行政措施取代法律等等腐敗無知的問題,議員都像白痴一樣,只顧要求加薪,這樣的香港素質,要靠「一黨專政」壓制大陸同胞孔慶東不罵這些港人是狗,港人是不是要好好感謝「一黨專政」呢?民建聯得到了巨大的好處是不是應主動回饋市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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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2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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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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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這個人很邪! 回應(2012年04月13日)「曾鈺成:梁組新班子有困難」 曾鈺成這個人的邪,與司徒華是同類型的人,故做有理念狀,故做老實狀,其實,精算私利到盡,其兩者的差別只是精算私利後選擇了表面看來不同的方向而已。這種人的共同點就是不學無術。其實,有理念又老實的人,不學無術是很少的,曾鈺成說「梁組新班子有困難」的目的何在?是表現自己老實,講真話嗎?還是表現自己聰明,可看透事務?還是幸災樂禍?還是放出信息,先孤立,再待價而估?曾鈺成,你撈夠了,你那兩句不三不四的英文可傲視民建聯,工聯會,因此而可肆無忌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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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2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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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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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12年04月13日)C觀點 - 施永青香港樓市有泡沫嗎? 」 我們解決社會事務的智慧或真理常要面對精於私利昧於公益或出賣公益的的無知、貪婪與傲慢:第一種是有權力地位者;第二種是有權力、金錢、地位者;第三種是有金錢、地位者;第四種是跟著上述三種人屁股後面混吃混喝者等的類型人物。 當基層的生產力可滿足上述類型的分贓時,社會是和偕的,否則,上述類型的人物將分裂鬥爭,這時他們或許會找尋解決社會事務的智慧或真理,有如羅斯福的新政,或共產主義。 此時此刻的施永C觀點「 香港樓市有泡沫嗎?」是施永青有金錢、地位者與曾俊華等有權力者的「無知、貪婪與傲慢」的矛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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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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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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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譴責李國能無恥,出賣司法公義! 前終庭首席法官李國能為了曾蔭權特首的貪腐行為,語無倫次,但就是沒譴責曾特首的貪腐行為,其千方百計,志在幫曾特首脫罪,甚麼制度比個人重要,就是這屆特首貪腐,不叫貪腐,下屆特首貪腐才叫貪腐,這就是香港司法界的本質嗎?這樣居然罔顧《基本法》中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無恥之人,有何權力為香港立制度?建制派是混蛋,看不到此點,滿口「法治」「公義」的民主派何俊仁、劉慧卿、張文光、李柱銘、梁家傑、公民黨,下屆特首梁振英及輿論界,若不想孔慶東,兩岸同胞當你們豬狗不如,是不是應站出來嚴厲譴責李國能無恥,出賣司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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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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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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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垃圾問題,環境局長邱騰華暴露心懷不軌: 一、環境局長邱騰華說建焚化爐是這一屆政府的事,不是下一屆的事。其實,曾特首都無權劃分甚麼事是屬哪一屆政府的事。有關垃圾問題,五年來都搞不好,兩屆政府之間只剩兩個月,邱騰華有何權力劃分?真是暴露不軌! 二、2010/10/12以來本市民一直告知環境局及各界的無需焚化爐,社會成本最低的辦法,邱騰華不接觸本人,如何向市民交待? 三、近幾天。商一「晴」的輿論,突然罔顧上述情況,跟著邱騰華鼓吹建焚化爐,否則,就會滿街垃圾,其客觀性已異於往常。 究竟是為香港,還是有私欲,如何解釋?邱騰華暴露心懷不軌,請商一注意,勿失輿論質詢監督功能,變成亂七八糟的宣傳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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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2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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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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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一「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嘉賓環境局長邱騰華:如果本市民能能拿出2010/10/12以來一直告知環境局及各界的無需焚化爐,社會成本最低的辦法,你不接觸本人的傲慢,如何向市民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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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2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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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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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的法律素質不是很差,就是把市民當傻瓜,有關曾特首貪腐案,李國能站出來講制度,講假定無罪,目的是甚麼?普通市民犯了罪,李國能會不會站出來這麼講話?假定無罪是在法官沒看到呈堂證據前的假設。不是否定證據的理據。當證據確實時, 法官只是受人民委托審裁,而不是否定證據。 李國能是奉英倫,還是北京的命令,出來保護曾特首?看來,不會是北京,可能還是過去英人的暗令?從任何法律的角度講,李國能都不應該這麼不自愛,莫非是有人啟動了英情報機制保護自己?情報係統機制常落後於現實的變化,請滯留在香港的英情治係統人員,勿破壞香港法治。請香港人,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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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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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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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抬高自己打擊梁振英或任何人。 回應「商台」的.「 張達明冀梁振英與法律界人士會面」。 若梁振英不依法辦事,或包庇犯罪,其自然是港民,全國或全世界的公敵。 法律觀點不同可提出研究,可公開提出建議。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不該利用時機,以泛泛之談抬高自己打擊梁振英或任何人,說梁振英是「善於計算的人」「競選時,出席法律界選委座談會時,無實質回應如何落實政綱,質疑梁振英落實政綱的決心。」;不該自命為「普通法」的發言人胡亂攻擊孤立胡漢清。 張達明,應站在人民的公義立場,誠實、平等的法治態度監督任何社會事務,身為監警會委員,應注意監警會是否串謀投訴警察課包庇犯罪。請勿串謀包庇犯罪。切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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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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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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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無界,呼籲曾特首、保安局長李少光、警務處長曾偉雄尊重中央的講話:沒人可凌駕法律之上。請不要再包庇投訴警察課包庇警察等犯罪的行為,否則就是共犯。劉夢熊、陶傑、李慧鈴、劉慧卿、何俊仁、梁家傑、涂僅申、張文光等等看到了嗎?香港的身價與任何人、任何地方的身價都決定於自檢的勇氣與能力,而不是只顧著整天滿口仁義道德去欺騙別人,懷疑別人,說別人的壞話。請各位勇敢一點,勸勸曾特首、保安局長李少光、警務處長曾偉雄走向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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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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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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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曾特首、三司十二局、政客、學者、司法界的公義概念很淡薄,只會把香港歷史的「反共反中」的概念或情緒,當作「公義」「法治」、「民主」、「自由」的內涵,因此離開了「反共反中」就不知甚麼是「法治」「民主」「自由」了,就不知道如何說話了。這即是精神無法自主,思維無法自主,「法治」「民主」「自由」無法自主,你看看今晚2012/4/11陶傑、劉夢熊論薄熙來之事多麼亢奮,要他們講點有關香港的民生經濟就意興闌珊,狗屁不通,這就是精神思維不找個主子附傭就不知作主的奴相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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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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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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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垃圾的問題,2012/4/11商一「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黃永|楊振耀 |林子傑 |陳聰」的發言,是不是證明自己是垃圾?為何不採用李治南的辦法呢?世界上的智慧是不是已到頭了?甚麼把垃圾運到海外?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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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2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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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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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聽2012/4/11「深圳衛視的軍情直播間」有三位軍事評論員,馬鼎盛、鄭繼文、陳東龍論軍事,真是編輯資料,說故事專家。 這些天上衛星、核潛艇、預警2000、無人飛機等等都有一個共同特色,很容易被摧毀。既不敢打人,又不具防衛性,只能說用來壯壯膽而已。只有「李治南海上駐軍戰術」才能令島鍊變長城。三十年前採用,再戰略輸出給侯賽因等,歷史早就改寫了。 中國需要的是意志力,及與自己體質,世界形勢相適應的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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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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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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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商一「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黃永|楊振耀 |林子傑 |陳聰」與公民黨、陳淑莊議員為何不採用「本李治南2012/10/12即提出的解決家居垃圾的無需焚化爐,社會成本最低的辦法」,這是甚麼社會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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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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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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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明報「港澳辦﹕雙非應法律解決 指行政措施非治本 望今年有進展」的「梁振英﹕望與中央商釋法外方法」。 中央釋放出來的信息已經很足夠,也很早就放出來了。不知梁振英仍要「望與中央商釋法外方法」的目的是甚麼? 是恃寵生驕,向中央撒嬌?還是不敢承擔?還是拿不定主意?沒有自信?還是要藉中央抬高自己?怕不藉中央,不足以壓眾?放出這些信息,不但顯出無能,也顯得很邪,徒招市民反感鄙視,而且陷中央於不義的地步,要不要中央當你是小寶寶看待?餵你吃奶? 只有按「香港立法解決「雙非孕婦」的辦法。李治南2012/2/14公佈」的辦法立法。這是唯一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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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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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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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王光亞的「大和諧」 如果梁振英不把曾蔭權繩之以法,仍官官相護,梁振英政府必被定性為邪惡政府,反梁振英之勢必濤濤不可阻擋。 香港的反對派或反對者比台灣的民進黨,論文論武,差太遠了,馬英九是怎樣令台灣「大和諧」,怎樣一步步的實現政綱,大家都看到了。大和諧要有三個條件,領導人要正派,要聰明,要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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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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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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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第一段話...「違法」僭建的人請撫心自問,你違法是否心存僥幸,此刻執法機構未能及時將你法辦是否便代表你「合法」,那麼有人在法例不容許下殺人而執法機構追查搜證多年未能破案是否也代表殺人「合法」。「僭建」、「貪污」如可以類比,這樣我的「殺人」可獲特赦也該成立。拜托「夢熊」不要「矇矓」做夢,好好的在現實裡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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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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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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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話...「夢熊」夢裡做人,以為夢話是「真理」;在現實中夢裡人其實是說歪理。「原居民」是英治時政策下的「怪胎」(一地兩例;如香港是一個地區便不應一地兩例);而非回歸後「港人治港」的政府政策所生,「基本法」在一群自命精英的「草委」議決後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合法政權通過並在香港執行的小憲法,九七後成立的港府依小憲法執行管治,「基本法」條文只保障在法律下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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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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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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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既然說官腐無能僭建滿地開花,劉夢熊為何不敢追究有關官員責任,是不是想跟官員拉幫結派,是不是太虛偽了。為何寧要「廢法」,也不敢追究有關官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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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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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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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梁家傑知恥,不要再胡說八道! 2012/4/9在商一「晴」的節目中,對「雙非孕婦」問題,資深大律師、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基本的法律概念一塌糊塗,謬論一堆,請主持人不要其云亦云隨便附和,說甚麼得到「釐清」,誤導市民。梁家傑看不懂《基本法》;還說甚麼立法會與終審院對著幹;分不清立法原意與法律的關係;字面解釋與法律的關係;講不通就拿「「普通法」的原則」來掩蓋,但又沒說明其與梁美芬的「普通法」是不是同樣的東西。香港法律界有個壞毛病,常神化或以「普通法」來掩蓋自己不合邏輯的思維、及無知或任意解釋法律。這狡猾的行為正說明「普通法」曾經只不過是真真假假騙港人的統治工具,教壞香港司法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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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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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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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家傑知恥,不要再胡說八道! 2012/4/9在商一「晴」的節目中,對「雙非孕婦」問題,資深大律師、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基本的法律概念一塌糊塗,謬論一堆,請主持人不要其云亦云隨便附和,說甚麼得到「釐清」,誤導市民。梁家傑看不懂《基本法》;還說甚麼立法會與終審院對著幹;分不清立法原意與法律的關係;字面解釋與法律的關係;講不通就拿「「普通法」的原則」來掩蓋,但又沒說明其與梁美芬的「普通法」是不是同樣的東西。香港法律界有個壞毛病,常神化或以「普通法」來掩蓋自己不合邏輯的思維、及無知。這狡猾的行為正說明「普通法」曾經只不過是真真假假騙港人的統治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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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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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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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元債務危機下,希臘七十七歲的藥劑師窮得深感失去尊嚴而公開斥責政府,自殺,李治南睹此新聞,一直難啟筆,直至今日,稍平靜,才寫。所以我不能當醫生,我會很嚴厲的斥責不吃藥,不聽話的病人,這樣的一個醫生如此激動,病人沒死,自己不先死才怪! 病人都未必聽醫生的話了,歐元債務危機的各國政客、學者又為何要在乎甚麼「李治南貨幣流通客觀規律呢?」,窮的,死的又不是政客!? 不採用「李治南的處理垃圾的辦法」「立法解決雙非孕婦」,損失的是香港,又不是特首、官員、政客! 珈理略之囚,聖女貞德之死,李治南未死,因深知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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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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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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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見2012/4/8的電視新聞,香港市民養這些政客,有這些政客,實在悲慘!這些政客解決不了問題,又反對別人解決問題,靠炒作問題裝神弄鬼。最開心的就是官員了,只要像曾俊華這樣講廢話,像環保局這樣玩諮詢,像屋宇署這樣玩人脈放縱僭建,以致造成新界大量僭建,月月袋袋平安。這樣的地方,再不改進,希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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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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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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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去一星期之中,大家可以看到CY的工作能力, 现在最擔心係邊一個?大家睇睇自由黨班傻瓜就知,佢哋話唔怕秋後算帳喎,咁就係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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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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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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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 /7自由黨的劉建儀、與民建聯的譚耀宗在「不平平則鳴 平上去入立法會」說的盡是一堆埋怨,或廢話之類的東西,都一把年記了,這樣混也不覺羞恥!請主持人以後要求他們拿出具體事例,讓市民判斷是官員不負責,還是議員? 當前是官員、議員齊齊鬼混,市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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