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政府有意完善《版權條例》,將版權豁免受益人範圍,由視障人士擴至讀寫障礙人士,學校或團體可自行製作無障礙格式文本,例如放大字體、加插聲畫等,條例草案今年首季於立法會首讀。現行《版權條例》已豁免視障人士使用的點字書和有聲書,不過有傷健團體投訴部分出版商經查詢超過一年都未有回應,梁家麗認為不能接受,會與出版商研究訂立回應時限,若在限期前未有回覆,將被視為自動批出准許。
香港失明人互聯會總幹事盛李廉表示,回應限期定於四個星期相信已夠時間讓出版商處理,同時希望將「影片及電視節目」納入《版權條例》豁免範圍,方便製作口述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