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十多名沒有居港權的馬來西亞男丁申請在新界興建丁屋。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回應指,新界原居民身分不在於有關人士是否擁有身分證及居港權,即使原居民身在海外,亦不應剝奪他們的權益。對於報道指劉業強的家族公司涉及賣地及為馬來西亞男丁融資建屋,涉嫌「套丁」,劉業強批評報道以偏概全,毀人清譽,要求傳媒不要過份解讀。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又回應報道指,按現時法例,只要申請人的父系為新界認可鄉村的居民,及提供相應文件,原則上符合申請丁屋條件,現居任何一個地方並非署方審批申請的考慮因素之一。至於申請人是否涉及「套丁」,政府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過去多年有百多宗個案,因合理懷疑有人涉及欺詐,已轉介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