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不少商店、小巴都拒收少於一元的硬幣,尤其是一毫、兩毫硬幣。其實曾有報章訪問市民,對於一兩毫子的使用價值,原來大部分年輕人已經甚少使用。雖然如此,但市面依然有數以十億計的一毫、兩毫子硬幣在市面上流通。既然毫子依然被定為「法定貨幣」之一,商店拒收毫子,在法律上是否合法?
根據第454章《硬幣條例》第二條列明:
「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 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 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由此可見,若果你使用一、兩、五毫子時,所支付的款額不多於2元,都可視為法定貨幣,商店不應拒收。
不過,如果商店依然堅持拒收毫子,Sorry,香港暫時沒有規範屬於違法。
根據2010年1月20日,立法會梁國雄議員向財庫局局長陳家強諮詢有關問題,陳家強回應指:「對商品和服務供應商而言,是否接受任何面額的紙幣和硬幣以支付某項交易純粹是他們的商業決定。」;「上述條例並沒有賦予當局任何權力迫使供應商接受這些貨幣,消費者可選擇其他供應商或到銀行換取所要求的貨幣。」
他又提到政府曾經就「法定貨幣」的法例和行使方法作出研究,並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有關條例,發現並沒有設立罰則來懲罰拒收者,香港的情況相若。所以,即使商店拒收毫子,但在法律上仍屬合法。
有關2010年1月20日「立法會會議十三題:法定貨幣」資料:
http://bit.ly/1dbv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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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881《大玩派》
01.06.2015 車費$3.7但唔收1毫2毫咁點俾?
http://bit.ly/10K4I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