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翔道星期日導致兩死的交通意外,肇事私家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六日,四十三歲的被告准以二萬元保釋外出,不准離開本港 。控方在庭上指,案發路面車速限制是七十公里,但相信被告當時車速超過一百公里;另外,被告過去有六次超速及兩次危險駕駛紀錄 。要求被告向法庭交出駕駛執照,但被法庭拒絕。事發在星期日清晨,正向觀塘方向行駛的肇事私家車,在呈翔道失控撞上石壆,並且撞向對面線的一輛的士,導至的士司機和一名乘客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