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海關消費者保障科工作延誤,去年一百二十次抽查行動中,有四成個案未能在標準時間一星期內完成,七成三並無在抽查後的三日內作出評估。審計署又發現,消費者保障科接獲的投訴,由零四年的五百四十宗,增至去年的一千一百多宗,增幅超過一倍,而未能完成的調查個案,增加四成,部份進行產品安全測試的樣本,已儲存超過三年,審計署建議海關加強監察調查行動的進展,及加快處理積壓個案。海關表示已採取措施,監察抽查行動所需時間,但強調由於個案日益複雜,工作手冊訂明的標準時間可能不合時宜,需要作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