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學院一名外籍高級講師,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已分手的菲律賓女友,接近他的愉景灣寓所及中區辦公室。入稟狀指,六十二歲男事主,零七年在派對認識一名菲律賓女子,雙方發展親密關係,其後分手,男事主不斷受到對方的電郵滋擾,迫婚及威脅會發放事主與其他女子的裸照,事主曾經報警求助,其後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