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勞方成員不滿,有僱主繞過他們,向入境處申請輸入外勞,於是暫停審批在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外勞的申請。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在立法會上表示,日後僱主向入境處申請輸入專才時,需要申報之前十八個月有無向勞工處申請輸入外勞,以免機制被濫用。他又說,現時透過補充勞工計劃在港工作的一千九百多人中,近一半都是從事護理工作。保安局長李少光表示,平均每年有兩萬多宗,透過一般就業政策申請輸入專才,超過九成獲批。處方巡查了三十七個案,兩宗作出檢控;而過去五年接獲廿八宗投訴,調查後都沒有發現刻意違規,認為現時機制被濫用或「走後門」個案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