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廿七票反對、二十票棄權,無人贊成,否決譴責民主黨議員甘乃威,甘乃威得以保留議席。甘乃威重申,自己會汲取教訓,並再向女事主及公眾道歉,但指委員會一直沒告知他,調查所傳召的證人數目及時間表,批評委員會有違程序公義。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認為,甘乃威處事欠妥,但未構成嚴重行為不檢。民建聯葉國謙批評,甘乃威至今堅稱自己示好,是基於友善鼓勵,對於甘乃威的「厚顏」,無法認同。他認為,事件已影響立法會聲譽及形象,甘乃威必須負上責任。自由黨劉健儀批評,甘乃威的行為跟公眾期望有差距,對女性缺乏應有尊重,批評民主黨有護短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