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中國前國腳申思、祁宏、江津及李明涉嫌受賄打假波案,在瀋陽市中級法院審結,四人對受賄基本無大的爭議,法院將擇日宣判。辯護律師求情,指四人從小為中國足球努力,亦為國家隊作出貢獻,他們文化水平不高,受到內地足球大環境以及行業潛規則的影響,也有自首情節,希望輕判,但公訴人指,四人共同犯案,均屬主犯,要對受賄負責。案件涉及零三年甲A最後一輪上海國際同天津泰達的比賽。四人當時是上海國際的球員,他們涉嫌收受每日收受二百萬元報酬,放水協助天津泰達以二比一勝出,護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