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不論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還是將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都會威脅香港的言論自由,認為是中央和特區政府對付民主運動的打壓手段。他指,將國安法引入香港的做法是違憲,因為基本法已訂明,除非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否則中央不能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他又認為,除了國防和外交範疇外,中央政府都不可以避過立法會審議,將極權統治和白色恐怖的條文,引入香港,否則就和他們依法治國,尊重基本法的講法,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