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放寬容許癲癇病人考取駕駛執照。交通部指,由於輕症或可控制型癲癇症病人可以透過藥物、手術等,達至完全不發作,因此只要2年無發作過並取得醫生證明,可以考領電單車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估計約14萬人符合資格。

台灣的癲癇病人過去不能考取車牌,關注團體認為是歧視,並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