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台方聲稱或會查處參與大陸國慶晚會的台灣藝人,是動輒威脅恐嚇與大陸交往的台灣民眾,形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馬曉光指出,觀眾喜愛台灣藝人到大陸發展,參加兩岸影視交流活動,與大陸歌手同台演出,大陸亦積極支持,又指每逢中華兒女的重大節日,大陸都會與台港澳同胞及海外僑胞共同歡慶。

台灣的文化部早前指,會持續觀察藝人歐陽娜娜及張韶涵,出現在大陸國慶晚會表演名單的事件,如果陸委會確認兩人的活動違法,會依法處理,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