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布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定出未來兩年18項行動及60項任務。方案圍繞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提出實施進出口商品管制負面清單管理,建立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口岸監管新模式,推動各類貿易融合發展,建設區域性離岸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創新設立一體化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設綜合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方案提出,圍繞海南建設現代產業體系中的重點產業,創新發展貿易金融、消費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涉海金融等;分階段開放資本項目,建立自由貿易港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體系,開展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建立健全新的跨境融資管理體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