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卑斯省最高法院,進入第二日聆訊,孟晚舟律師繼續試圖證明,孟晚舟被捕過程有失誤。
有份拘捕孟晚舟的警員作供,他在拘捕孟晚舟前一日,曾經簽署文件,尋求法官批出逮捕令,內容提到孟晚舟與加拿大並沒任何聯繫,以支持有拘捕孟晚舟的需要,防止她逃離加國,但警員其後獲悉,孟晚舟其實在溫哥華,擁有兩個物業。孟晚舟律師關注,警員有否留意到兩個說法不一致,和有否向司法部等尋求改變供詞。警員回應說,當時沒留意到相關問題。
另外,根據法院文件,孟晚舟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遭邊境官員詢問約三小時,並在警員拘捕她前,便查封她的電子設備。孟晚舟律師主張,加員人員這樣做,是想在沒法律代表下,為美國檢察官,收集對孟晚舟不利的證據。
報道指,孟晚舟進入法庭前,有與中國領事官員交談。引渡案的處理程序,預料明年四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