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結束一連五日會議,表決通過多項修訂草案,包括刑法修正案及修訂後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將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降至12歲,明年6月起實施。修法後規定12歲至未滿14歲的少年,若犯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當負上刑事責任。

另外,人大常委會又通過《長江保護法》,明年3月起施行,規定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發展,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不搞大開發,實行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及考核評價制度等。常委會又通過修訂《國防法》,下月起施行,包括保障國防事業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不再用於國防目的的國防資產制訂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