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入稟美國新奧爾良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挑戰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去年將華為列為國家安全威脅的決定。華為在入稟狀指,聯邦通訊委員會的命令超出了法定權限,違反聯邦法律及美國憲法,屬任意、反複無常及濫權。
聯邦通訊委員會去年6月認定,華為與中興通訊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禁止美國鄉郊電訊商動用83億美元政府資金,購買這兩間公司的設備。到去年12月,委員會拒絕華為要求重新審查有關決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