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印花稅法草案審議,基本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變,財長劉昆作出說明,指草案主要是將印花稅暫行條例,及證券交易印花稅有關規定上升為法律。
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收取;將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由萬分之5降為萬分之3;將營業賬簿的稅率由萬分之5降為萬分之2.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