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龔道安,涉嫌受賄案,河北省唐山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龔道安在湖北及上海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56歲的龔道安,曾任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公安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局長等職。去年8月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