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司法局表示,四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為,將依法受到處罰,包括妨害執行公務、散佈謡言等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妨害傳染病防治等行為。市司法局副局長張建山指出,當前廣州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少數人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等情況,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罰。
市公安局公布,番禺一名男子,因隱瞞上月25日曾到荔灣區白鶴洞街探望父母,父母與男子相繼確診,由於他的瞞報行為,導致大量群眾成為密切接觸者及次密切接觸者,男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