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宣布,責令騰訊(00700.HK)及旗下關聯公司,30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並處以罰款50萬元人民幣。騰訊亦要在3年內,每年向市監局報告情況,當局會依法嚴格監督。
騰訊表示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會與騰訊音樂等關聯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確保整改到位。
市監局早前對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局指,2016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的市場份額分別約為30%和40%,合拼後騰訊佔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可能造成排除和限制競爭效果。
市監局根據《反壟斷法》作出行政處罰,除要求騰訊解除獨家版權,亦不得在無正當理由下,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今次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內地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必要措施的首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