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就《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徵求意見,並發出公開徵求意見稿,下月中截止。

徵求意見稿提到,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等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等方式,實施流量劫持、干擾或惡意不兼容等行為,妨礙或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不得在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中,插入跳轉鏈接、嵌入自己產品或服務的鏈接;亦不得利用關鍵詞聯想等功能,設置指向自身產品或者服務的鏈接,欺騙或者誤導用戶點擊。

徵求意見稿亦建議規定,經營者不得直接、組織或者通過第三方,在短期內與競爭對手發生高頻次交易或給予好評等,觸發平台的反刷單懲罰機制,減少競爭對手的交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