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于志剛,涉嫌受賄,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瀋陽市檢察院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于志剛,利用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