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藝人鄭爽涉及的偷逃稅案件,上海市稅務局查明證實,鄭爽利用「陰陽合同」涉嫌偷逃稅,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及處罰,共計2.99億元人民幣。

當局調查發現鄭爽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未依法如實進行納稅申報。連同其他收入,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萬元。

稅務局指,鄭爽違反當局嚴禁影視行業「天價片酬」及「陰陽合同」等要求,偷逃稅主觀故意明顯,嚴重擾亂稅收徵管秩序,違反相關稅收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理,並指鄭爽在簽收處罰決定書時未提出異議,表示不復議不起訴,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所欠稅款逾7100萬元和滯納金,如鄭爽在期限內繳清罰款,可免追究刑事責任。

稅務部門同時發現,案件舉報人之一張恆,作為鄭爽《倩女幽魂》項目的經理人,涉嫌策劃片酬的拆分合同、設立掩護公司等事宜,並直接操作合同具體執行和催款收款等活動,幫助鄭爽偷逃稅款。上海市稅務局已經依法對張恆以及相關企業立案調查,將依法另行處理。

國家廣電總局表示,支持稅務部門對鄭爽的處理決定,並下令所有電視機構全面下架《倩女幽魂》,不得邀請鄭爽參與節目,及停播所有鄭爽有份參與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