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陸地國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項法律共7章62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神聖不可侵犯。國家採取有效措施,堅決維護領土主權及陸地國界安全,防範和打擊任何損害領土主權及破壞陸地國界的行為。
法律又訂明國家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邊防建設,支持邊境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鼓勵和支持邊民在邊境生產生活;同時堅持平等互信、友好協商的原則,通過談判與鄰國處理陸地國界及相關事務,妥善解決爭端和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