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媒報道,當地國安單位指稱有大陸官方背景的「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新竹清華大學設立分支機構「新竹辦公室」,從事技術研發、招攬人才等業務,可能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會協助教育部釐清問題,若有違規,將按條例處置。
新竹清華大學就指,只是出租辦公室,沒有參與相關機構的運作。「清華海峽研究院」由福建廈門市政府和兩岸清華大學共同成立,總部位於北京。根據台灣的《兩岸條例》,大陸的非營利團體或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違者可被罰款50萬新台幣,若拒停運作,涉事者可被監禁最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