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由明年1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薪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60元人民幣,較前年的2200元,提高7%;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時薪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2元,較前年上升9%。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若出現支付低於最低工資、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等情況,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以視情節輕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