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曹達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省紀委監委立案調查發現,曹達華善於自我包裝、投機鑽營,是典型的“兩面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婪自私,“靠企吃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並攫取巨額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47歲的曹達華,曾任廣東省發改委副主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去年12月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今年10月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