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言論,被指鼓吹仇警及嘲笑法官,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除申請修定煽動罪部分內容外,再加控被告一項欺詐罪,指被告與太太訛稱協助一名被控暴動罪的19歲少女售賣曲奇籌款,從中得益。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再押後至6月7日再提訊,等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無提出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經修改後的控罪指,被告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兩個社交媒體發表或持續展示陳述,意圖令人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政府的離叛,又或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訂的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