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否認要求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細節,並提出不要給高管過高薪酬的報道,指是不實消息,強調證監局及行業協會並無召開會議商討。

中證監指,全球監管部門近年比較關注薪酬激勵制度,目的防範過度投機、過度激勵引發的金融風險。歐美等國和國際組織先後對金融行業薪酬管理,制定相關監管制度和規則,避免高管為取得高薪而採取過度投機行為。而內地監管部門同行業協會,在充分聽取行業意見的基礎上,由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分別發布薪酬管理指引,體現尊重市場基本規律、立足行業實際的基本思路,但並無設置薪酬限額,也不涉及薪酬總額和具體操作辦法。

中證監指,行業協會的指引,核心制度包括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不將從業人員的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或承攬的項目收入直接掛勾。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中證監又指,

已批准11家外資控股證券基金公司,放寬外資股比限制,總體經營發展情況良好,強調會依法依規統一監管,充分尊重機構經營決策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