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及非法持有槍械案,在吉林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孫力軍當庭表示認罪及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檢察院指控,孫力軍在2001年至2020年4月,利用擔任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及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超過6.4億元人民,又應他人請托,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行為,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同時非法持有2支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