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上月造成兩名警員殉職的殺警案,台南地檢署向疑犯提起公訴,涉及殺人、妨害公務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名,並要求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表示,被告的惡行嚴重,如不判處死刑,無法充分反映暴行,亦會令社會大眾失去對法律規範的認同,潛在犯罪者可能會心存僥倖,對執法人員構成威脅。

事發在上月22日,兩名警員處理一宗電單車失竊案,在追截可疑電單車時,遭持刀襲擊傷重殉職。46歲疑犯輾轉潛逃到新竹市,被警方拘捕。他曾因搶劫而被判監,正在「外役監」服刑,但獲准回家探視後,未有依時返回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