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案,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張敬華,利用擔任徐州市市長、江蘇省副省長,江蘇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債務催收、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