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14部門出台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地區名單,九個省市包括北京、上海、江蘇及廣東等。公告要求,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建立試點工作聯繫機制,加強組織協調,完善試點工作方案,圍繞完善內外貿一體化體制機制、提高發展能力、優化發展環境等製定時間表及路線圖,各地區要積極推廣試點地區成功經驗和模式,促進內外貿高效運行、融合發展。
公告亦要求,試點地區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要向商務部報送工作方案及台賬,每季度結束後7日內報送賬目進展情況,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及時報告工作進展及成效、成功經驗及典型案例、重大問題和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