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道部原部長盛光祖,受賄6000多萬元,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公開審理,盛光祖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寶雞市檢察院指控,盛光祖在2004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海關總署署長,原鐵道部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及十二屆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5600多萬元。
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15年至22年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1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