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總署發公告,為防止猴痘疫情傳入,即日起計6個月內,要求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及地區的人員,如果接觸過猴痘病例,或出現發燒、發冷、肌肉痛、淋巴結腫大、大範圍皮疹等症狀,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檢疫人員將採取醫學措施和採樣檢測。
公告亦要求,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及地區,已被污染或有可能被污染的航空器、船舶、貨櫃和貨物,應按規定程序接受衛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