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安部發文,駁斥美國指中方《反間諜法》2014年才制定,2023年又修改,中國通過頻繁修法「泛化國家安全」的錯誤觀點。
文章指,2014年的《反間諜法》是由1993年《國家安全法》更名而來,主要內容未作調整,而今年修訂《反間諜法》是對原法的必要補充完善。過去30年,國際國內安全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特別是一段時期以來,針對中國的間諜竊密活動嚴峻複雜,各類間諜情報活動的主體更加複雜、領域更加廣泛、目標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隱蔽,原來的《反間諜法》面臨著間諜行為界定不清晰、防範制度不健全、執法措施不完善、法律責任不匹配等不適應的突出問題,需因應形勢變化進行必要的修訂,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的反間諜法律制度。
文章又指,階段性修改反間諜相關法律是各國通例,美國先後10多次修改反間諜相關法律制度,近年來,美國打著「法治」的幌子,披著「國家安全」的外衣,對正常經貿往來、學術交流、科研活動等進行遏制打壓,炮製所謂「中國間諜案」。
文章又引述2021年12月,美國《麻省理工科技評論》刊文指出,2018年以來美國司法部發起「中國行動計劃」,77宗案件中,近九成針對華裔人士,七成以上不涉及經濟間諜指控,還有大量案件無法結案。文章指,美國將中方修訂《反間諜法》正常立法活動,歪曲抹黑為中國「泛化國家安全」,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賊喊捉賊的卑劣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