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巿豐台區長峰醫院今年4月發生大火,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公布報告,指事故原因是醫院違法違規實施改造工程,醫院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施工單位違規動火交叉作業,地方黨委政府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意識薄弱等。對20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對41名公職人員追責問責。其中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副市長靳偉,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國務院調查組的報告指,醫院施工單位違規動火交叉作業,有油漆的易燃易爆成分揮發,遇上角磨機切割金屬板時產生的火花,發生爆燃,並波及現場附近可燃物,令火勢擴大,加上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報告又指,主要問題是醫院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施工單位違規動火交叉作業,地方黨委政府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意識薄弱等。事故調查組已將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問題的相關線索及材料,移交中紀委國家監委的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