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優化樓市調控政策。市政府發布通知,即日起,不再限購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通知又指,在限購區域範圍內,居民家庭出租自有住房,或者在廣州交易系統掛牌計劃出售,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房屋套數。對於有合併不動產權證明書條件的房屋,購屋人可申請移轉登記業務、合併登記業務一同辦理。
《通知》同時指出,進一步改善各類住房的供應結構和政策體系,加大供應力度。今年計劃籌建1萬套配售型房屋、10萬套保障租賃住房,向1.8萬戶發放房屋租賃補貼。
廣州市亦會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