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控告一名曾任職Google的38歲中國軟件工程師,指他暗中為兩間設於中國的公司工作期間,竊取Google的人工智能技術。其中一間是他自己開設的初創企業。他被控四項聯邦商業秘密盜竊罪,每項最高判監10年。
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指案件是中國公司竊取美國創新技術的最新例證,可能導致美國就業機會減少,並帶來毀滅性的經濟和國家安全後果。
法庭文件指,2019年受僱於Google的被告可以接觸公司超級電腦數據中心的機密資料,並在兩年前開始將數百份檔案上載到個人的雲端帳戶。他在去年十二月辭職。Google三日後獲悉他曾以其中一間中國公司的行政總裁身份,到北京出席投資者會議,期間有另一名Google職員用他的職員證進入公司建築物,令人以為他當時仍然身在Google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