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呂梁市一間煤業公司的辦公大樓,去年11月16日起火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的事件,山西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當中包括公司實際負責人、礦長及安全副礦長等10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另外,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嫌違紀違法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長王茂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調查;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兩名幹部,被開除黨籍及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其餘39名公職人員,分別被誡勉談話、警告、記大過及政務撤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