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被控受賄超過5.26億元人民幣,在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汲斌昌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檢方指,汲斌昌在2003年至前年,利用擔任山東省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山東省副省長、青島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説明,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合共超過5.26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