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至2028),明確9個方面45項大改革內容,200多項具體改革任務。包括要完善法院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的制度機制,亦要完成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機制,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機制,當中提到要明確涉企案件常見行為罪與非罪界限,防止及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亦要完善破產審判制度,推動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

綱要第13項提到,要完善落實一國兩制司法保障機制,完善涉港澳台審判機制及程序規則,健全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更好維護港澳台同胞合法權益;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匯聚港澳台調解、仲裁解紛力量,加強與涉台職能部門協調聯動,促進矛盾糾紛高質效化解。完善涉台司法服務,為台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