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男童去年9月在深圳遇襲身亡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45歲中國籍男被告鍾長春死刑。日本駐華大使金杉憲治在北京向記者透露,判決書指被告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而買刀殺害兒童。日本外務省表示,判決書未有提及日本。
審訊不開放給傳媒。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總領事貴島善子,及受害者家屬到庭旁聽。日中相關人士消息指,被告在庭審中表示,有話想對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華大使館說,但被審判長中途制止。被告又表示,如果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沒有什麼可說;但不清楚他所指的要求是什麼。法院指出,被告行兇後致電傳媒,認為是極其惡劣而且嚴重的犯罪行為,應當判處極刑。
案發在去年9月18日,一名10歲日本男童早上上學途中遇刺,送院搶救無效死亡。由於案發日是「九一八事變」93周年,有觀點認為是針對日本人的犯罪。內地相關部門表示案件屬偶發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