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原副署長孫玉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紀委經查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搞錢色交易,並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