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下月20日起實施;共有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
這部是中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在閉幕會強調,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從市場准入、要素保障、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法律規範,對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時,當前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突出,民營經濟發展在面臨新的機遇的同時,也遇到許多困難與挑戰。民營經濟在市場准入、要素獲取、服務供給等方面還存在不少阻礙,民營企業自身創新發展能力也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聚焦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有利於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同時,通過立法有針對性地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有利於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組織發展內生動力,鼓勵、引導廣大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堅定做中國式現代化的促進者。
負責人 說,這部法律規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亦優化民營經濟投資融資環境。明確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
法律又強調民營經濟組織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規範強制措施,禁止違法實施收費、罰款或攤派財物,規範異地執法行為,規範政府履約踐諾,加強賬款支付保障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