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宣布,即日起,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部分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施加限制。在採購預算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的指定醫療器械時,應當排除歐盟企業參與,但在華歐資企業不受影響。對於參與採購的非歐盟企業,除非項目只能由歐盟進口,否則採購的歐盟醫療器械佔比不得超過合約總金額一半。在宣布措施前已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的項目,可以繼續簽訂政府採購合約,不受新規定限制。

商務部表示,歐盟委員會上月20日推出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和產品參與醫療器械公共採購,持續在公共採購領域設置壁壘。中方多次通過雙邊對話表示,願與歐方通過對話磋商和雙邊政府採購安排等方式妥處分歧,但歐方不顧中國釋放的善意和誠意,仍一意孤行,採取限制措施,構築新的保護主義壁壘。因此中方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以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