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由今日起,成年單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貸款利率不再區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深圳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羅湖區、寶安區(不包括新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及光明區購買商品住房不限套數。在鹽田區及大鵬新區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戶籍及社保等購房條件,亦不再限制購買套數。企事業單位可購買商品住房,解決員工住房等需求,除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範圍,在其他區域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