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表決通過,以法律形式將10月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並規定國家通過多種形式舉行紀念活動。
會議指出,1945年,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前仆後繼、浴血奮戰,取得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台灣隨之光復,重回祖國懷抱。台灣光復是抗日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是中國政府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的重要鐵證,是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歷史事實和法理鏈條的重要一環。為維護戰爭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展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捍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強化兩岸同胞共同民族歷史記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作出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的決定。
國台辦:設紀念日激勵中華兒女更堅決反對台獨
在北京,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形容,有關決定集中反映包括台灣同胞在內,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和集體意志,是捍衛台灣光復、回歸祖國這一重要史實和民族榮光的有力舉措,充分體現中共捍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堅定意志,必將激勵海內外中華兒女銘記歷史、捍衛成果、維護和平、共創未來,弘揚愛國主義傳統和偉大抗戰精神、偉大民族精神,更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更堅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